(黃麗鳳報導)
不用進美術館就能遇見文化的街頭表演,這幾年風靡台灣,為常民生活注入藝術能量。宜蘭縣今年連續第7年舉辦街頭藝人許可審查,本月17日起到3月7日止受理報名,凡是年滿16歲的本國民眾或持有相關證件的外國人,都可以報名爭取躍上表演舞台的機會。
宜蘭縣政府在民國97年辦理第1屆街頭藝人許可審查,多年累積下來,已經有222組藝人通過審核。
文化局長林秋芳說,宜蘭縣鼓勵街頭藝人演出,不僅可提升自我展演技藝、與觀眾互動技巧,素人藝術家們的展演技藝與能量,也為民眾打造充滿歡樂與藝術氣息的生活空間。
宜蘭縣文化局指出,103年街頭藝人許可審查,分成:表演藝術、視覺藝術及創意工藝3大類,通過許可審查的街頭藝人,可以在羅東文化工場、烏石港遊客中心、梅花湖風景區、蘭陽博物館、宜蘭旅遊服務中心旁、羅東運動公園老街碼頭前等38處宜蘭縣政府劃定的公共空間從事表演活動。
今年宜蘭縣街頭藝人審查,3月29日、30日,在羅東文化工場舉行。
回上頁